残雪未化

有人问我蓬莱路,
云在青山月在天。
。w 。

午安。尽管我始终不能确定这篇东西是否合适。

无论我表现出如何的心智不符,无法掩饰的是我看过很多所谓的“圈子”。圈子在萌动的初期到严密有序的中期到一个凋敝的末期,和一个秩序社会的诞生、发展、消亡有着微妙的相似。而社会的瓦解会伴随着无序可怕的灾难,圈子却更像是一种能量转移———兜兜转转了好几个圈后,我会和我前前前圈的亲友再度在一个坑里相逢。

权力和契约,这放在所谓的“圈子”里来看,构成的一个当务之急的问题是:谁来充当圈子的公权呢?假如没有公共权力的代表,谁来当警察、法官,谁来判决有罪,谁来宣布无辜?
没有,这不成立。在罗马柱被立起来前,在约法三章被挂在咸阳城之前,“私人刑罚”是复仇得以伸张的主要形态。私刑是正义吗?在现代,当然不是。在没有法院的时代呢?

契约必须是合意,因为除了公民自己,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夺走属于公民自己的权。构筑权力的理由,霍布斯认为是恐惧——人们恐惧于不构筑起强权就会被消灭,卢梭温和多了,认为是自愿,自愿来取得更好更有力的保障。无论哪种,他们的出发点都是“保护”。去使得社会或者你可以拿来命名人类生活在其中的东西——发展、进步、延续、存在。
去保持一个圈子延续、存在,应当也可以视为一个圈子中大家的合意。合意构筑起了“规则”吗?是有一些的:对角色的侮辱、不人道虐待、未成年X行为描写、轮X、强X等…这些文都不值得提倡,在任何一个圈子都如此。
在规则之上有法院吗?没有,没有运行权力的机构,是因为契约没有达成。没有哪个圈子会说“我们现在就来一场公投然后决定怎样或者谁来代表我们声讨或者发言”(尽管有一些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被强行赋予了这样类似的地位),因而是如此明显的结果:圈子里存在合意,因而存在共同的规则;但不存在契约,也不存在法院,更不存在审判者。

所以圈子实际是一个如何的状态?私刑的世界。

这很符合现在的现状,每一个人都行使着自己的权利,并不惜将它扩张到最大化。霍布斯说这会造就人和人相互侵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他说的对不对可以商榷,但状态如何每个人都有眼去看。

在私刑的世界里喊着要当警察或法官还算是一些带着傻气的勇敢的话,问为什么没有警察法官,为什么谁谁不当警察法官,那就是件真的很傻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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